韩雪
全天禁止使用手机,午休不得出门,吃饭不能离开工位,下班后桌面不能放私人物品,甚至上厕所都要“打报告”……近日,某公司一系列严苛规定引发网友热议,多名在职员工向媒体控诉上班像“坐牢”企业管理。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现已立案调查。
这一事件暴露出部分企业在管理上的畸形,也折射出当下职场生态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管理。严苛的企业管理制度不仅是漠视劳动者尊严的非人性化之举,更突破了法律底线。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企业无权在非工作时间限制员工人身自由。
企业为了提高效率而加强管理,有权制定规章制度,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需与员工协商一致企业管理。上述公司的一些管理措施已明显超出“严格管理”的范畴,违反了企业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此种人身管控式的管理模式,本质上是管理者对员工权益的漠视,久而久之易引发劳资纠纷,影响员工投身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上述现象并非个案,一些企业遵循陈旧的管理思维,各种“挤压”劳动者权益,奇葩管理手段层出不穷企业管理。加之此类行为的违法成本低、维权门槛高,员工面临取证难、周期长等维权困境,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助长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因此,虽然各类法律法规都很明确,但此类行为屡禁不止。
现代企业管理应建立在遵守法律和尊重人性的基础上企业管理。作为企业,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必须守住法律红线与人本底线,积极营造舒适和谐的工作环境,建立公平公正的管理考核机制,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员工在这样的企业里工作,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工作潜能,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杜绝此类行为,不能只依靠行业自律企业管理。作为监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不能止于事后处理,更要强化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建立科学高效协同的监管方式。对违法企业要公开曝光,严厉处罚,同时加强普法宣传,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营造关注劳动者权益的浓厚氛围。作为劳动者,要强化法律意识,遭遇侵权时,应及时留存证据,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权。(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